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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
2026-01-04 17: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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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29日,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四十五次会议,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主持会议,县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白秀华、宾怀忠、李晓鸿和常委会其他组成人员共30人出席会议。县人民政府副县长张海龙,县人民法院院长罗顺辉、县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蒙洪平列席会议。

会议传达学习了中央经济工作会议,省委、市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听取了《保障农民工工资支付条例》专题讲座,听取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度乡村振兴促进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关于2025年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年度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财政预算调整方案(草案)的报告、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全县政府债务管理情况报告、县农业农村局关于办理县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意见情况的报告(书面)、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优秀代表建议和先进承办单位评选情况。会议审议了县人民政府及部分部门(乡镇)《关于2024年度县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并对部分部门(乡镇)整改情况进行满意度测评。会议审议了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个别代表资格审查情况的报告,审议了补选县人大代表议案。

会议表决通过了人事任免议案,免去唐辉的营山县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职务,任荣杰的营山县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决定任命杨三林为营山县审计局局长,任命罗礼君为营山县人民代表大会城乡建设与环境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姚虎为营山县人民法院审判员、彭娟为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吴晓佩为营山县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县人大常委会主任李涛为被任命人员颁发任命书。

会议审议了辞职事项,决定接受潘国栋、李亚兰、谭远明、吴建权、张春、王建春、彭林、王建兵、魏志凌、吴静、蹇辉辞去营山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职务。蹇辉的县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预算委员会委员职务自行终止。

会中召开了营山县第十八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第十次会议,审议了有关事项。

县监察委员会有关负责人,涉及议题的部门和单位主要负责人,县人大常委会机关调研员,各乡镇人大主席、街道人大工委主任,本次会议拟任命人员等列席会议。会议还邀请了5名县人大代表列席,3名公民旁听。

(记者:袁鹏  编辑:成舒贤  审核:唐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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